7.体检
考生参加由学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硕博连读生的申请程序和考核办法参见《湖南大学2018 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通知》。
九、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学科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在拟录取阶段,对于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我校向存档单位调取考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查。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博士生签订定向协议书。
十、学费与奖助
学费: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开始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所有博士研究生都应缴纳学费,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
奖助:学校设立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生助学金,设置助教岗位、助研岗位。博士生若学业表现突出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优秀博士生学校奖学金。
十一、其他事项
(一)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五年内不予接受其再报名。
(二)考生同时被我院和外校录取的,须在 2018年 5月 21 日前作出取舍并以书面形式告之我校。之后发现重复录取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原则上只招收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四)入学报到:新生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硕士学历证书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请考生及时留意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学院网站上有关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公告、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信息。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学院网站及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为准。
(六)考生在报考前应主动与导师联系,以便咨询报考信息,包括导师已招收的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学生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32
联系部门: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科学学位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工商管理学院A205(邮编:410082)
联系电话:0731—88684779
原标题: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18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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