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沅陵县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有效缓解消防警力不足现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9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人数
根据人员配备需要,本次拟招聘合同制消防工作人员共计9名,两类岗位,其中专职消防队员7名,专职消防文员2名。
二、任职条件
(一)专职消防队员(7人):男性,年龄18岁至28岁(驾驶员等特招队员可适当放宽),初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品行端正,无不良社会记录。退伍战士、具有灭火救援员职业技能资格证书、驾驶技能(B2执照以上,驾龄1年以上)、文字写作综合能力等其他特长者优先。
(二)消防文员(2人):男女不限,年龄20岁至35岁,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品行端正,无不良社会记录。有文员工作经验,具备新闻、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WORD、WPS、EXCEL等软件的操作使用,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或摄影、摄像特长的优先考虑。
三、工资待遇
(一)专职消防队员录用后实行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合同期间享受以下基本待遇:
1、基本工资2100元/月,绩效奖金为优秀者300/月,良好者200/月,一般者100/月,不合格者不发放。每工作一年在原工资基础上递增100元/月工龄工资。高危补贴、加班补助费另外计算。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执勤战斗条例担负执勤备战工作制,每月享受8天休息时间,一月内不得提前或累计休假,特殊情况需单位证明并报审批;如工作需求未完成按休假每天100/元进行补助。从工作第二年度起享受公休假一次。具体休假参照《怀化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执行。
3、食宿安排:免费提供现役军人同等食宿标准,按季节特点发放政府专职消防员制式服装及其其他个人被装。
4、统一办理五险,免费参加部队内部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体格检查。
(二)消防文员录用后,从事辅助性工作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工作,合同期间享受以下基本待遇:
1、政府专职文员初始工资额为1500元/月。绩效奖金为优秀者300元/月,良好者200元/月工月,一般者100元/月,不合格者不发放。每工作一年在原工资基础上递增100元/月工龄工资。加班补助费另外计算。
2、消防文员为标准时间工作制,八小时工作制,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年休假参照《怀化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执行。
3、统一办理五险,免费参加部队内部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体格检查。
4、免费提供部队就餐,不安排住宿。
(三)试用期工资为1200元/月,无绩效奖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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