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醴陵教育信息网”和“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三、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1—23284471(醴陵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
0731—28681082 (株洲市人社局)
0731—23289948 (中共醴陵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本次招聘政策由醴陵市人社局、醴陵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醴陵市面向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中职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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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醴陵市面向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中职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
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醴陵市教育局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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