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资格和条件
报名者除符合选聘岗位的具体职位要求外,还应符合公司《领导干部管理》标准5.4.1和5.4.2中规定的领导干部基本条件和中层干部基本任职资格。主要如下:
1. 政治合格,信念坚定,忠于企业,身心健康,能力胜任,敢于担当,作风过硬,业绩突出,率先垂范,清正廉洁。
2. 应具有累计5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或与企业经营管理、党群工作相关的从业经历;应具有大学专科(原始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执(职)业资格;新提任为公司中层正职领导干部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新提任为公司中层副职领导干部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提为中层正职,一般应在中层副职岗位上工作2年及以上,未满2年的,应当具备中层副职和下一层级正职累计4年及以上的经历;提为中层副职的,一般应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任职2年以上,未满2年的应当在下一层级正职和副职岗位累计任职4年以上;新提任的中层干部原则上应当是后备干部;党组织、工会组织、团组织负责人除符合以上规定外,还应符合《党章》《工会法》《团章》及公司规章规定和相关要求。
三、公开选聘工作流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属个人自荐的,在报名前需报告本单位(部门)党政主要领导。
2. 报名时需填写《公司公开竞争报名登记表》,并提交能证明自己经验、能力、业绩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在报名表上注明是否接受组织调配。
3. 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选聘岗位要求和报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确定竞争人选
依据报名和符合条件的人数情况,由公司总部机关部门领导考核和调整改革工作缺员岗位公开选聘工作组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竞争人选,并对竞争人选依据选聘岗位要求进行履历分析,得出履历分析分值。
(三)面试和推荐
1. 面试。竞争人选统一参加面试,面试分现场竞聘演讲和答辩两个环节,由工作组成员进行现场评分,按照一定系数加权平均,得出面试成绩,并综合履历分值和面试得分情况,依据排名按一定比例进行删选后,进入领导小组推荐环节。
2. 领导小组民主推荐,计算推荐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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