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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郴州市直机关单位遴选(选聘)49人公告(第二批)

推荐:湖南事业单位招聘网2017-11-04 13:51:14 | 来源: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

根据《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规定,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满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2017年度市审计局等24家单位拟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一般工作人员44名、选聘一般工作人员5名(详见附件)。相关事宜请查阅网站: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站:http://www.rsks.czs.gov.cn。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2、公开遴选人员应是在县(市、区)(含)以下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进行了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的副科级及以下人员,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公开选聘人员应是在全市范围内(含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满已转正、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2015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30 日后出生),在原单位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部分职位对年龄、学历、专业、职级、职称、参加工作时间等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要求为准。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以省以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5、报考专业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基本依据,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按照《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5﹞28号)文件、《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等国家、省文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在曾经工作单位、曾经工作岗位(职位)、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岗位(职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不得报名;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的不得报名;违规破格提拔和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不得报名;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参与遴选(选聘)其他情形的。

二、公开遴调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直接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报名确认。

报名、缴费时间:2017年11月7日上午9:00至2017年11月16日上午9:00。在该时限内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报名网站: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站:http://www.rsks.czs.gov.cn。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务必仔细对照职位条件,严格按照职位条件和要求选报合适的职位;报考者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将取消报考资格,其后果自负。

所有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每个遴选(选聘)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遴选(选聘)计划数,被取消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退还报名费。

3、准考证打印。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上午8:00至11月25日上午8:00。报考人员错过打印时段后果自负。

责任编辑(hnoffc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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