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湖南省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其中战斗员岗位60人,消防执勤车驾驶员岗位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保守秘密;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限男性;
(四)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五)报考战斗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驾驶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六)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七)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需持有A1、A2、B2驾驶证;
(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考虑:
1.全国消防部队(或从事灭火救援工作)退役士兵;
2.籍贯为衡阳地区的部队退役士兵;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有车辆和机械装备维修、水电安装技术特长的。
二、报名办法
1、本次报考一律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9:00至12月15日17:00。
2、报名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7号消防支队机关8楼警务科联系人:胡慧0734-8863160(仅限工作时间)。
3、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填写一个报考岗位。愿意接受工作区域调剂的,可在报名表格上注明。经录用后,由支队统一分配。
4、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5、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照片2张等材料。
三、应聘方法和内容
本次应聘考核分面试和体能测试。
(一)面试
1.面试内容:审查个人资料、基本特征,通过应聘者进行自我介绍和回答相关提问,初步了解其知识面、性格特点、综合素养及对相关岗位的基本认识。
2.时间:2017年12月20日8:30-12:00。
3.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7号消防支队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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