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汝城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招聘投诉举报中心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经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拟聘何俊华、何霞两位同志为汝城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临时工作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8年1月2日—2018年1月1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提供线索或证据。受理部门,汝城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735-8228100
原标题:汝城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投诉举报中心临时工作人员公示
汝城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2日
更多湖南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访问:湖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汇总
湖南中公教育提示您:考生可关注湖南中公教育官方微信(微信号:hnzgjy),或联系在线咨询QQ进行咨询→点这里咨询
责任编辑(hnoffcn6)